《語言政策與規劃研究》雜志論文格式要求:
①文稿應主題突出、觀點鮮明、論據充足、具有創新性、科學性、實用性。來稿請嚴格遵守學術規范,引用的文獻、觀點和主要事實必須注明來源。
②稿件要求觀點明確、立論新穎、論據可靠、語言規范通達,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表過。
③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、有價值的信息,盡可能省去“……的研究”,“……的觀察”等無特定意義的詞。
④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,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,每頁連續編號,腳注符號用①②……,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,可采用文中簡注,注釋內容置于( )內。
⑤請特別注意:著錄參考文獻出處時,期刊引文須注明的是引文所在具體頁碼,而非該文獻在期刊中的起訖頁碼;報紙引文必須在日期之后注明文獻所在的版次。
⑥圖表:文中只附必要的圖表。圖件最好用CorelDRAW軟件繪制或JPG格式,單獨拷貝原圖另發。插圖及表格在文稿中應標明位置,并在圖框下注明圖號、圖題和圖注。表格盡量使用三線表,表名放在表格上方。
⑦基于委托課題形成的論文,需征得課題委托方同意公開發表。杜絕為規避重復率檢查采取變相抄襲行為。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知識產權糾紛,作者將負全責,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。
⑧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(一般為導師)簡介(包括姓名、性別、職稱、出生年月、所獲學位、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)。
⑨引用正式出版物,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;根據被引資料性質,可在作者姓名后加“主編”、“編譯”、“編著”、“編選”等字樣。
⑩摘要置于中括號內(“[摘要]”),200字左右;摘要的內容須是論文基本觀點摘錄,防止寫成文章結構或作者思路的介紹。
基本信息
《語言政策與規劃研究》雜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,北京外國語大學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,創刊于2014年,是國內文學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。
該雜志現被知網收錄(中)、維普收錄(中)、國家圖書館館藏、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。
此外,還榮獲多項榮譽,如: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(CJFD)等,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文學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。
欄目設置
《語言政策與規劃研究》雜志欄目涵蓋文學領域多個維度,包括:語言政策理論與實踐研究、海外華文教育政策研究專欄、書刊評介等。
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文學雜志,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文學領域的改革與發展,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,對促進我國文學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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